【職場安全衛生推動】 ISO45001 職安衞變更管理程序
1.目的:
為保障廠內員工或廠外民眾之安全,確保避免造成財產或設備損失,及對環境造成不利衝擊,故制訂本程序對廠內之作業變更進行管制,以防止因製程、設備、工作流程或使用之化學品變更時,所可能引起不可接受風險發生。
2.範圍:
2.1凡廠內涉及產品之服務及過程,包括工作場所環境、製程化學物質、製程設備、製程技術、操作程序、其他,會影響製程之設施變更時。
2.2審查方式:
2.2.1金額10萬以上則須於預算設備執行檢討會上提出報告。
2.2.2金額10萬以下無須於預算設備執行檢討會上提出由申請單位自行實施危害鑑別相關作業及相關資料更新 。
3.定義:
3.1變更/修改:現有化學品、設備/設施、技術及廠房之任何更改均稱為變更或修改,包括永久性及暫時性變更。
3.2永久性變更:係指經研討或測試後決定之永久性修改。
3.3暫時性變更:係指針對某特殊狀況需要或實施性能試驗、操作效率試驗等進行之臨時性變更;此等變更必須清楚界定變更期間,且於期滿時恢復變更前之狀況。
3.4製程化學物質:製程中所使用、處置之化學物質,包括原料、產品、中間產物、藥品、潤滑油屬之。
3.5製程設備/設施:製程裝置之本體及其附屬設備屬之。
3.6作業程序:係指上述變更之操作步驟/程序、維護步驟/程序。
3.7組織/人員:係指組織更動與調整。
4.權責:
4.1安全衛生委員會:變更管理之審議。
4.3使用/申請單位:
4.3.1負責變更案件之提出、協調相關人員參與並完成變更管理作業流程之各事項。
4.3.2掌握變更案件之執行進度,確保測試前依序完成製程修改管理程序之 相關工作。
4.4安衛管理室:
4.4.1追蹤執行情形、核准變更管理。
4.4.2與承攬商安全衛生有關之變更,在協議組織或相關會議中執行諮詢、告知或訓練。
5.內容:
5.1變更申請程序:
5.1.1各部門依其內部需求提出變更申請時,首先須於預算設備執行檢討會上提出由最高管理階層判斷是否須做安全審查。若不須做安全審查則依現有程序執行,若須做安全審查則填寫「職安衛變更申請單」並準備相關文件,提出變更申請。
5.1.2安衛管理室依製程化學物質、製程技術、製程設備/設施、作業程序、勞動力方式等變更型態,提報安全活動推進委員會共同審查,並決定其風險與機會考量應管制項目,受理變更
申請。
5.1.3安全審查所需之必要資料如:職安衛變更申請單/危害鑑別風險評估表/設計圖面/操作手冊/安全相關法規鑑別/機台安全功能確認表…等。
5.2執行危害鑑別風險與機會評估/法規鑑別:
5.2.1安衛管理室判定符合變更條件者,於召開安全衛生委員會,變更申請部門應依廠內「危害鑑別風險與機會評估管理程序」實施危害鑑別風險評估,依「法規及其他要求鑑別管理程序」會同安衛室並協助實施法規鑑別評估結果一併送交安委員會審查。
5.2.2安全活動推進委員會應全面評估該變更申請對安全衛生之衝擊及風險,若涉及資訊不完整或有不可接受之風險,應將變更申請案件退回並要求申請部門重新提報。
5.3 安全活動推進委員須至現場確認變更申請設施之安全功能狀況,依申請單位提出之「機台安全功能確認表」做點檢確認。
5.4承認/核准程序:
5.4.1安衛管理室應依據變更申請案,呈報於安全衛生委員會中審議。
5.4.2變更申請單位應依據安全衛生委員會之建議事項,進行變更作業內容的修正。
5.4.3各管制項目完成後,由申請單位主管確認,將資料送回安衛管理室核准結案。
5.5人員告知/訓練:
5.5.1變更影響所及之相關單位與人員須於設備、設施或製程試機前應被充份告知並完成應有之訓練。
5.6正式資料文件更新:
5.6.1因變更案件而須修改之相關圖面、操作指導書、維修及緊急應變處理等文件資料,應於稼動前完成。
5.6.2變更申請單位主管應於稼動前確認所有應完成更新之文件資料均已完成。
5.6.3短期的變更正式使用後,如確認為永久變更,其相關作業管制標準書,應於三個月內修改完成,並實施教育訓練,訓練記錄存查。
6.參考文件:
6.1危害鑑別風險與機會評估管理程序。
6.2 法規及其他要求鑑別管理程序。
7.附件:
7.1附件一變更申請流程圖。
8.表單:
8.1職安衛變更申請單。
8.2機台安全功能確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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